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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 办法》的规定,现就张家口市宣化区2024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全区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20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6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40名。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所属居 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人民团体在征得本人同意后,于2024年5月3日之前向张家口市宣化区司法局提交推荐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并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 由张家口市宣化区司法局会同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由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 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这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报名参与。 监督电话:0313-30653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