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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市第一医院2024年硕博人才引进公告

根据张家口市硕博人才引进计划和我院发展需要,现将我院2024年硕博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二、引进名额
本次引进临床医师、医技人员及相关行政岗位共计博士研究生2名、硕士研究生53名。详见《张家口市第一医院2024年硕博引进岗位条件表》。

三、引进条件

1.报名者须具有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2019年以后毕业获得);或国内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为2019年以后毕业获得);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2.博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
3.报名非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国(境)外知名院校(按照最新的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世界大学排名、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前1000名)毕业,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接本);
4.报名医学类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研究生阶段不限毕业院校,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
5.留学回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在国内取得本科学历的,本科阶段要求同上;
6.研究生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需于2024年7月底前取得;
7.每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所学专业必须与公告岗位需求专业对口,同时具备各专业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一《张家口市第一医院2024年硕博引进岗位条件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1988年4月2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1983年4月26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未解除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作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在读学生(即:2025届及以后毕业生);
5.在张家口市及县(区)机关、群众团体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已经工作的(包括“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特岗教师、社区工作者等);
6.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引进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6日17:00(博士、紧缺专业硕士、特殊人才实行常态化引进,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2.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扫描附件二《张家口市第一医院2024年硕博引进报名信息提交码》,填写报名信息表,并上传相关证明资料。报名成功之后,报名人员可扫描附件三《审核进度查询入口》二维码,查询报名审核进度。
(二)资格审查
医院对报名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在组织评审前核验相关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评审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聘用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组织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组就报名人员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和实际能力进行评审。评审时间:2024年5月8日;评审地点:张家口市第一医院东院区;评审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根据引进计划和评审成绩,分岗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名单。
(四)组织体检
组织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定向考察
根据评审结果和岗位需求,通过审查档案、函调、实地考察等方式对拟引进的硕博人才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六)会议研究
按规定经会议研究后,确定拟引进硕博人才。
(七)社会公示
对拟引进硕博人才名单在张家口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引进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引进手续。
(八)聘用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硕博人才引进计划”管理,落实相关待遇。
五、相关待遇
1.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解决事业编制,列入市财政开支,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人民币15万元住房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人民币3万元),给予一次性资助人民币20万元,同时每月享受人民币500元学位补贴。提供周转住房5年,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3.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给予一次性资助人民币2-5万元。提供周转宿舍5年。
4.引进的紧缺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在执行国家规定工资标准和科室绩效的基础上给予定额补助,期限三年,标准为第一年3000元/月;第二年2000元/月;第三年1000元/月。
5.引进的人才必须在本院连续工作满10年。
6.对引进的人才在培训学习、参与科研项目、承担科研课题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和支持,针对有价值的科研项目,提供科研基金。
7.对有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可推荐为医院学科带头人或兼任科室行政职务。
六、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要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四),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如出现报名资料弄虚作假、隐瞒个人身份信息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视情节轻重,将采取批评教育、取消聘用资格、出具不良记录证明存入个人档案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考核管理
对“硕博人才引进计划”引进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对其进行年度考核,经考核不胜任者,取消相关待遇。
本公告未尽事宜,张家口市第一医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3-2104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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