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院用人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1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岗位信息表》中“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通过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官网(www.hbbfyfy.com)、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1)报名网址: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考务平台http://kw.guoguokao.com/,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5)填报信息。注册成功后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等待审核。 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系统及我院官网。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考查考生理论知识。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上述所有材料(按照①—⑥顺序排列)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此外,资格复审必须本人参加,现场接受身高测量。
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我院官网。 (1)面试人选确定: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按岗位分别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1.5的比例且通过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计算面试人员名额时,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分别取岗位012成绩前30名;岗位013成绩前15名。 (2)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在我院官网公布。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考生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变能力、敬业精神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报名系统查询,并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公示栏张贴。 (4)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比分别60%、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岗位001-岗位011: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按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各岗位总成绩60分以上人数小于计划招聘人数,则均确定为参加体检人选。 岗位012-岗位013: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在最低合格线及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均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工作。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官网(http://www.hbbfyfy.com)、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进行递补工作。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事宜均通过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网站(www.hbbfyfy.com)公开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特别提示: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应聘人员务必进本次招聘QQ群,岗位001-岗位011群号:820574473;岗位012-岗位013群号:820457275或820617887(应聘人员只需选择进其中一个群即可请勿重复进群),进群请备注真实姓名,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我院官网及QQ群公告。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3-8043525(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节假日及非工作期间不提供报名咨询)。 监督举报电话:0313-8043691(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纪检监察室)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河北北方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