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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为劳动者提供这些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设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劳动者免费提供下列服务:(一)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二)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发布;(三)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四)对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就业援助;(五)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等事务;(六)其他公共就业服务。

  •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没缴满年限, 可以延迟办理退休吗?

    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情况讨论。如果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需要在2011年7月1日出台实施《社会保险法》为分界点作区分:第一种情况,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参保并缴费的,到了退休年龄不满足缴费年限要求,请继续缴纳,直至满足条件,再领取基本养老金。第二种情况,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就参保缴费了,实施后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没缴满,也是继续逐年缴,但缴了5年还缴不满,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然后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待遇。如果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需要分三种情况区分:第一种情况,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

  • 灵活就业人员怎么办退休?

    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可携带个人身份证件到社保服务窗口办理或通过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 职工能在两家用人单位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  职工(包括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 个人养老金能领多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 70号)规定,参加人能够领取多少个人养老金,取决于其领取时本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资金额。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完为止。

  • 已领取基本养老金,还能参加个人养老金吗?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和《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 70号)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个人养老金。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个人,不能再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

  • 哪些人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保缴费1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其中,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吗?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关于如何判定失业人员是否重新就业的标准问题,国家有专门规定: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据此,失业人员在打零工期间,只要没有新的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就不属于失业保险上的“重新就业”,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也就是说,领金期间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 从事业单位到企业工作,需要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手续吗?

    参保人员从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应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好消息别错过!

    去年,人社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决策部署,接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创新政策和经办,最大限度保障参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2022年,全国共向1058万失业人员发放不同项目失业保险待遇887亿元。下一步,人社部将继续加强困难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加大工作力度,抓好政策落实,畅通申领渠道,经办程序能简尽简,待遇申领能快尽快,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兜底功能。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发力1、在保障范围上能宽尽宽在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保生活

  • 关于张家口市主城区启用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的

    公告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同时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河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我市主城区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逆向行驶、超速行驶、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等交通违法行为。具体公告如下:一、奥林第一城辅道逆向行驶抓拍点位:1、胜利路东宁街西辅道北50米2、胜利路站前大街西辅道南400米二、东、西环区间测速点位调整:东环小辛庄至东兴街南向北方向

  •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的规定,现将有关征管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

  • 最新消息!事关国庆假期进返京政策

    国庆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性、聚集性增加,北京市京外、境外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要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国庆假期,北京市疾控中心倡导市民朋友,就地过节,减少出京,提高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一、倡导就地过节,提倡减少出京请市民朋友们继续理解、支持和配合各项防疫政策。倡导就地过节,提倡减少出京。坚持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7日内出现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旅行。二、减少旅途风险,提倡错峰出行建议前往人员较少的空旷地带、郊野公园等处游玩,避开热门景点景区,配合限流、预约、

  • 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

    10月1日起,全面实施! 为有效解决群众办理婚姻登记“多地跑”“折返跑”问题,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婚姻登记服务,自2022年10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实施内地居民婚姻登记“省内通办”。 届时,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河北省居民的,可以选择省内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办理登记时,婚姻登记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登记地所在市户籍的,只需提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相关材料;婚姻登记当事人双方均非登记地所在市户籍的,除应提交《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交在本市域内的有效居

  • 张家口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口市税务局 关于征缴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费的通告

    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现将2022年度(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缴费人群已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张家口市职工医疗保险需续交2022年度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二、缴费比例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5609元,分为原4.5%和7.5%两个缴费档次(4.5%不建立个人账户、7.5%建立个人账户)。1.按原4.5%缴费的全年缴纳3209元(包含180元大额医保费)﹔2.按7.5%缴费的全年缴纳5228.1元(包含180元大额医保费)﹔按照《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张

  • 24路公交线路正式开通

    7月25日,张家口24路公交线路(公交海纳都车场至玉带桥)正式开通运营。通车后,不仅满足海纳都小区、苏家桥村及周边村村民出行需求,还为苏家桥区域更快融入主城区创造了条件。首末站:公交海纳都车场、玉带桥;停靠站点:上行始发站为公交海纳都车场,途径翠屏庵村口、五墩、五墩东、福利总院、水母宫、永丰堡西、永丰堡、永丰堡东、张家口学院西、张家口学院、三道沟、平门、古宏大街、二十中、明德北、蒙古营,终点站为玉带桥,共设18站。下行始发站为玉带桥,途径西沙河、长途汽车站、平门、三道沟、张家口学院、张家口学院西、永丰堡

  • 医保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新举措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深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破解异地就医备案不便捷等堵点、难点问题。 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 通知明确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十四五”的目标任务,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持续强化,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

  •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增加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的通知 冀医保规〔2022〕4 号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省本级医疗保险增加门诊慢性病特殊病病种的通知冀医保规〔2022〕4 号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提高省本级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增强医保制度普惠性、可及性,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结合省本级实际,经研究,决定在省本级原有慢性病特殊病的基础上,增加19种慢性病、4种特殊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门诊慢性病(一)省本级新增门诊慢性病病种。在原省本级38种慢性病基础上增加19种:1.慢性萎缩性胃炎,2.溃疡性结肠炎,3.慢性胰腺炎,4.支气管扩张症,5.痛风,

  • 事关你的医保,这笔钱涨了

    7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7月8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发布《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为适应医疗费用增长和基本医疗需求提升,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2022年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居民医保参保缴费补助力度,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 中央

  • 河北官宣!养老金又涨啦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省本级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和执行时间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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