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标准的通知》,决定调整我市(不含有定价权的张北县和怀来县,下同)公办普高学费、公办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新学年起执行,其中公办普高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调整为: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由300元调整为600元;市区一般高中由250元调整为500元;县镇省级示范性高中由250元调整为500元;县镇一般高中由